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怀疑女友不忠欲将其砍杀 潜逃十余载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正义网

他时刻关注着女友身边的异性,有男人给女友打电话便心生警觉,认为女友对自己不忠—— 

凌晨,他拿起水果刀刺向女友 

  该案远程庭审,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邓某在过去的十几年中都过着非常煎熬的日子,她右眼失明,为了维持一个正常人的形象,需要定期更换义眼和定制镜片;她因腹部伤势过重,至今没办法像普通人一样正常下蹲;每逢阴天下雨,她身上的每一处疤痕都在疼痛,肉体上备受折磨……这一切都是曾某给她带来的伤害。 

  今年1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潜逃十余年的被告人曾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3月9日,曾某被移交到北京市天河监狱,开始正式服刑。 

  怀疑女友不忠,恋爱关系走到尽头 

  2006年,邓某经人介绍与曾某相识,二人相处了一段时间互相感觉不错,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在一间狭小的出租房内开始了同居生活。曾某平时骑三轮车到处拉客,邓某则外出摆摊卖些小玩意儿,虽然生活不是很富裕,但还是过了一段幸福充实的日子。 

  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总会因各种柴米油盐的小事发生争吵,性格上的不合让邓某有点疲累,但为了身边有个伴,还是选择了维持这段关系。或许是因为前一段失败的婚姻,曾某对感情问题特别敏感,时刻关注着邓某身边的异性。 

  2009年5月的一天,邓某的电话响了,曾某替她接了起来,一听是个男人的声音,便立刻心生警觉,即便这个男人仅仅是跟邓某一起搭伙做小生意的伙伴,但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就会生根发芽。曾某开始致力于寻找各种邓某“出轨”的蛛丝马迹,这让他的情绪变得暴躁且难以控制,动辄打骂邓某。因为无法容忍男朋友的行径,邓某开始躲着曾某,这让曾某更加认定邓某的不忠,并拿刀吓唬邓某。 

  2009年6月,邓某选择放弃,向曾某提出分手,表示心意已决。看曾某没有任何异常表现,邓某以为他接受了,便开始收拾行李准备离开。 

  彻底丧失理智,举刀砍杀女友 

  邓某搬离出租房的前一夜,从不喝酒的曾某喝下了大量白酒。睡至凌晨,曾某突然惊醒,睡不着的他开始胡思乱想,认为肯定是电话中的那个男人让邓某选择离开,想着自己已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这次又遭遇背叛,心中的怒气再也无法抑制。 

  他先是用床上的毛毯勒邓某的脖子,熟睡中的邓某突然感觉喘不过气来,睁开眼发现自己被曾某勒住了脖子。“你干什么?”邓某一边质问一边用力反抗,好不容易将毛毯扯开,松了一口气。 

  正准备要理论一番的邓某,转头看到曾某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对着她的脸用力刺过来,其中一刀扎在了她的右眼上。邓某顾不上剧烈的疼痛,本能的求生欲让她不停躲闪。邓某的叫喊并没有唤起曾某的良知,反而让他变本加厉。 

  曾某听到有人报警,赶紧丢掉手中的刀,出门骑上自行车离开了出租房。 

  邓某被送到医院后进行了长时间的治疗,并做了伤情鉴定。鉴定书显示,邓某头部创口16处,上肢、腹部、臀部等创口26处,所受外伤致其全身多发皮裂伤、右眼外伤性失明、小肠多处贯通伤、小肠多处破裂、小肠系膜多处破裂,其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东躲西藏,潜逃十余载终落网 

  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曾某骑着自行车一直沿小路逃跑,累了就躲在树林里休息。12天后他逃到了山东青岛,在当地以拾荒和捕鱼为生,隐姓埋名了十年,后因身体不适不能下海捕鱼,便在2019年骑着自行车潜逃到了河南信阳,继续以拾荒为生。2022年7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曾某抓获归案。 

  2022年10月8日,公安机关以曾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曾某到案后,一直否认自己当时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房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张晋霞告诉记者,办案组从曾某持刀伤人的时间点、犯罪工具的特征、砍伤的部位、打击的力度等因素综合分析,认定曾某当时是想置被害人邓某于死地的。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多次对曾某进行释法说理。也许是对即将面临的刑罚的恐惧,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曾某每次对案情描述的细节都不一样,但始终称他就是想吓唬一下邓某,让她和自己继续过下去,并没有想杀她的意思。但检察官坚持精细化办案理念,仔细研究案卷,根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案情客观证据,认定曾某故意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2022年11月,房山区检察院以曾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怀疑女友不忠欲将其砍杀 潜逃十余载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正义网

他时刻关注着女友身边的异性,有男人给女友打电话便心生警觉,认为女友对自己不忠—— 

凌晨,他拿起水果刀刺向女友 

  该案远程庭审,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邓某在过去的十几年中都过着非常煎熬的日子,她右眼失明,为了维持一个正常人的形象,需要定期更换义眼和定制镜片;她因腹部伤势过重,至今没办法像普通人一样正常下蹲;每逢阴天下雨,她身上的每一处疤痕都在疼痛,肉体上备受折磨……这一切都是曾某给她带来的伤害。 

  今年1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潜逃十余年的被告人曾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3月9日,曾某被移交到北京市天河监狱,开始正式服刑。 

  怀疑女友不忠,恋爱关系走到尽头 

  2006年,邓某经人介绍与曾某相识,二人相处了一段时间互相感觉不错,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在一间狭小的出租房内开始了同居生活。曾某平时骑三轮车到处拉客,邓某则外出摆摊卖些小玩意儿,虽然生活不是很富裕,但还是过了一段幸福充实的日子。 

  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总会因各种柴米油盐的小事发生争吵,性格上的不合让邓某有点疲累,但为了身边有个伴,还是选择了维持这段关系。或许是因为前一段失败的婚姻,曾某对感情问题特别敏感,时刻关注着邓某身边的异性。 

  2009年5月的一天,邓某的电话响了,曾某替她接了起来,一听是个男人的声音,便立刻心生警觉,即便这个男人仅仅是跟邓某一起搭伙做小生意的伙伴,但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就会生根发芽。曾某开始致力于寻找各种邓某“出轨”的蛛丝马迹,这让他的情绪变得暴躁且难以控制,动辄打骂邓某。因为无法容忍男朋友的行径,邓某开始躲着曾某,这让曾某更加认定邓某的不忠,并拿刀吓唬邓某。 

  2009年6月,邓某选择放弃,向曾某提出分手,表示心意已决。看曾某没有任何异常表现,邓某以为他接受了,便开始收拾行李准备离开。 

  彻底丧失理智,举刀砍杀女友 

  邓某搬离出租房的前一夜,从不喝酒的曾某喝下了大量白酒。睡至凌晨,曾某突然惊醒,睡不着的他开始胡思乱想,认为肯定是电话中的那个男人让邓某选择离开,想着自己已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这次又遭遇背叛,心中的怒气再也无法抑制。 

  他先是用床上的毛毯勒邓某的脖子,熟睡中的邓某突然感觉喘不过气来,睁开眼发现自己被曾某勒住了脖子。“你干什么?”邓某一边质问一边用力反抗,好不容易将毛毯扯开,松了一口气。 

  正准备要理论一番的邓某,转头看到曾某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对着她的脸用力刺过来,其中一刀扎在了她的右眼上。邓某顾不上剧烈的疼痛,本能的求生欲让她不停躲闪。邓某的叫喊并没有唤起曾某的良知,反而让他变本加厉。 

  曾某听到有人报警,赶紧丢掉手中的刀,出门骑上自行车离开了出租房。 

  邓某被送到医院后进行了长时间的治疗,并做了伤情鉴定。鉴定书显示,邓某头部创口16处,上肢、腹部、臀部等创口26处,所受外伤致其全身多发皮裂伤、右眼外伤性失明、小肠多处贯通伤、小肠多处破裂、小肠系膜多处破裂,其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东躲西藏,潜逃十余载终落网 

  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曾某骑着自行车一直沿小路逃跑,累了就躲在树林里休息。12天后他逃到了山东青岛,在当地以拾荒和捕鱼为生,隐姓埋名了十年,后因身体不适不能下海捕鱼,便在2019年骑着自行车潜逃到了河南信阳,继续以拾荒为生。2022年7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曾某抓获归案。 

  2022年10月8日,公安机关以曾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曾某到案后,一直否认自己当时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房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张晋霞告诉记者,办案组从曾某持刀伤人的时间点、犯罪工具的特征、砍伤的部位、打击的力度等因素综合分析,认定曾某当时是想置被害人邓某于死地的。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多次对曾某进行释法说理。也许是对即将面临的刑罚的恐惧,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曾某每次对案情描述的细节都不一样,但始终称他就是想吓唬一下邓某,让她和自己继续过下去,并没有想杀她的意思。但检察官坚持精细化办案理念,仔细研究案卷,根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案情客观证据,认定曾某故意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2022年11月,房山区检察院以曾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