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04
犯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或考,并处或者:
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
2、多次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
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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