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车辆,涉嫌,需要根据抢夺的金额进行量刑。具体是:抢夺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法律分析】
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与不同;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法律文本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与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的自然人,均可成为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等。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的主观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