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信案件到了检察院后,检察院首先会对案件进行仔细审查。审查的内容可不少,包括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检察院会认真查阅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全部案件材料,像卷宗、证据这些都会仔细看。同时,还会讯问,听听他们的供述和辩解。此外,也会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处理建议
1)作为,一定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的讯问,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律师能够在检察院审查阶段为提供法律帮助,查阅案件材料,提出辩护意见。如果认为自己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要及时向检察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应积极参与,向检察院反映案件情况,提出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