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类型: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7日
摘要:在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起企业内部受贿案件中,C某系深圳某互联网企业原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合作、供应商管理过程中收受相关款项,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立案侦查。涉及100余万元相关流水,但该范围并不当然等同于最终犯罪金额;争点在于C某的实际岗位权限、每笔收款是否对应请托事项,以及资金与项目材料能否相互印证。据此核对岗位授权、项目流程、原始流水和电子数据,并逐笔审查款项性质。法院最终认定金额41万元,判处11个月并处5万元。
同类案件应及时保留授权审批、合同履行、完整流水及原始电子数据,区分相关流水、最终认定金额与退缴金额;退缴或认罪认罚均不保证取保、不起诉或。本文结合脱敏案例,梳理深圳同类案件的金额审查、证据核验与实务提示。
一、案件背景与基本案情
1.案件来源与发生地域
案件发生于深圳某区。C某系深圳某互联网企业原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合作与供应商管理过程中被深圳某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案由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公开案例显示,C某于2024年6月5日被刑事拘留,案件后续移送深圳某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于同年10月作出一审处理。
2.控方初步认定事实
侦查机关围绕C某利用项目管理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Y公司相关款项并为对方谋取利益的逻辑开展调查。公开页面涉及的相关银行流水范围为100余万元;该范围并不当然等同于正式指控金额或最终认定的犯罪数额。案件审查中,金额先被收窄至48.4521万元,法院最终认定41万元。
二、本案核心法律争议焦点
焦点一:C某是否具有非国家工作人员要求的职务便利与主观故意?
控辩争议不止于“是否收款”,还在于C某的岗位职责、项目权限、每笔款项与供应商请托事项之间能否形成完整对应。深圳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岗位名称、合作关系或转账本身均只是审查起点,仍需结合实际权限、行为内容与客观证据判断。
焦点二:相关流水能否全部作为犯罪金额认定?
涉案账户中出现100余万元相关流水,并不意味着全部具备犯罪属性。需要逐笔审查付款时间、付款主体、备注、项目背景、原始凭证、资金去向和实际受益,并检验其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之间的关联。深圳办理企业涉罪案件时,对资金链与业务材料的交叉印证是重要审查环节。
焦点三:退缴、认罪认罚与量刑如何分别评价?
C某于2024年7月11日至12日退缴41万元。退缴、坦白、认罪认罚、及均具有不同法律条件,不能相互替代。公开结果显示,、无罪或不起诉、适用等辩护主张未获采纳,案件最终判处11个月并处5万元。
三、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办案思路与代理工作
(一)、接受委托后的初期研判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围绕企业项目管理、供应商往来和资金流水建立事项清单,结合会见情况与后续阅卷资料,先区分“相关流水范围”“可能涉案金额”“最终认定金额”三种口径。对企业内部职务犯罪而言,辩护工作不能只围绕结果表态,而要回到岗位权限、项目事实、付款性质和证据闭合度。
(二)、关键辩护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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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会见并固定事实版本。开展十余次会见,核对C某对岗位职责、项目流程、与Y公司往来及各笔收款用途的陈述,并提示其如实说明与客观材料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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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笔建立交易与证据台账。针对100余万元相关流水,按付款时间、付款人、金额、项目、主张依据、资金去向与证据来源分类,避免以账户汇总数替代个别款项的法律性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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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分别提交材料和意见。侦查阶段,结合原始银行记录、课程或劳务资料、报销垫付材料及服务履行证据进行说明;2024年9月25日,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辩护意见,对银行记录、会计材料和陈述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逐项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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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据变化调整辩护表达。在保留金额、款项性质和责任边界审查的同时,依法评估退缴、坦白与认罪认罚等情节。策略调整以卷宗证据变化为基础,不等于放弃对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
(三)、沟通对接过程
在法定程序内围绕款项性质、金额认定、证据对应和量刑情节提交书面意见,并就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专业沟通。该过程以卷宗、原始材料和书面意见为基础,不涉及也不暗示任何非正常关系或结果安排。
四、案件处理结果
公开案例显示,法院最终认定C某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认定金额41万元,判处11个月,并处5万元;已退缴的41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案件中,、无罪或不起诉、适用等主张未获采纳。该案的专业价值在于:通过两轮逐笔审查,将100余万元相关流水收窄为48.4521万元,再核减至法院最终认定的41万元。个案处理结果取决于证据、事实、程序及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不代表其他同类案件可以取得相同结果。
五、法律依据与深圳地区实务要点
1.本案涉及核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关键要件;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涉及如实供述等从宽情节的依法评价;第六十四条涉及违法所得的追缴、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涉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体适用仍须结合案件事实和现行有效规范。
2.深圳办理该类案件的常见审查特点
深圳企业经营活跃、项目合作链条长、供应商往来和电子数据较多。此类案件常同时出现项目文件、审批记录、合同履行、财务凭证、聊天记录、账户流水和陈述。实务中,不能将企业商业往来当然等同于受贿,也不能仅凭付款名称推定合法;应审查每笔款项是否有真实业务、履行证据、合理对价及与职务行为的对应关系。粤港澳大湾区跨地区经营或跨境数据因素出现时,还需特别核对电子数据来源、完整性、提取过程和关联性。
六、同类案件风险提示与当事人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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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唤或拘留后先确认程序。保留传唤、拘留、逮捕等法律文书,确认办案机关、涉嫌罪名和当前阶段;不要通过非正规渠道打听案情或承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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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保存原始经营与资金材料。保存岗位职责、授权审批、项目合同、会议记录、财务凭证、完整银行流水、聊天邮件和电子数据原始载体,注意记录材料来源与形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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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家属常见踩坑。不要删除、剪辑聊天记录或账册,不要补签、倒签合同或报销材料,不要联系相关人员统一陈述,更不要相信“找关系”“包取保”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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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由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的工作重点不同。越早明确程序和证据保存边界,越有利于形成完整事实时间线;但律师介入不等于保证取保、不起诉或。
七、本案复盘|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办案总结
本案反映出,深圳部分企业在项目合作、供应商管理与商务费用往来中,若岗位授权、费用依据、服务履行和资金审批缺乏清晰留痕,商事往来可能被置于刑事审查框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辩护不能只看金额,也不能只强调企业经营背景;应穿透审查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实际职权、行为模式、每笔资金的业务基础与证据闭合度。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案的处理提示:当相关流水范围较大时,逐笔分类、原始材料核验和阶段化法律意见,能够帮助司法机关更准确地判断责任边界。
八、卓安优势:企业内部受贿案件的六层审查能力
- 刑事专业定位:先识别企业内部受贿的责任结构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在主体和职务基础上不同,企业内部项目、采购、商务或管理岗位的职责边界也常与公司制度、实际分工交织。若只因“收过钱”或“管过项目”便快速下结论,容易忽略职务便利、请托事项、主观故意和利益归属之间是否能够闭合。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聚焦刑事法律服务,会从程序、岗位、事项、资金和证据分别确定审查起点。该方法的价值在于让辩护意见建立在具体要件和卷宗材料上,而不是以结果承诺替代事实核验。
- 逐笔资金审查:不让相关流水直接等同犯罪金额
企业合作场景中的账户往来可能同时包含服务费、报销、垫付款、正常结算、借款或其他交易。相关流水范围较大时,若不按交易逐项对应项目、付款主体、真实履行和实际受益,容易把线索、争议金额和最终认定金额混为一谈。
可通过交易台账、资金去向表和证据索引,将每笔款项的来源、用途、控制、受益及争议依据清晰呈现。C某案从100余万元相关流水收窄至48.4521万元,再到最终认定41万元,说明金额审查必须回到每一笔交易与原始证据。
- 证据交叉核验:用客观材料检验言词证据
供应商、同事、财务人员与涉案人员的陈述,可能因记忆、立场、调查阶段或利益关系出现差异。单一口供、孤立聊天截图或转账备注,都不足以当然解释一项付款的性质和当事人的主观认知。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可将陈述与岗位授权、审批流程、合同版本、财务记录、银行流水、邮件、即时通讯和项目系统日志交叉核验。通过识别证据来源、形成时间、完整性和相互矛盾点,帮助把“收款事实”进一步拆解为可审查的证明问题。
- 阶段化辩护:实体争议与程序工作同步推进
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工作条件不同。只强调罪与非罪,可能遗漏强制措施、退缴、意见提交时机等程序问题;只集中在从宽材料,也可能弱化对主体、金额和证据链的独立审查。
会根据案件阶段安排会见、材料保全、阅卷、书面意见、量刑材料与庭审准备。C某案中,对款项性质和金额的审查与退缴、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的依法评估并行,体现的是基于证据变化的阶段化工作,而非简单改变立场。
- 团队研判与协同:处理项目、财务与电子数据交织事实
深圳企业项目链条长、供应商往来密集,案件可能同时涉及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电子数据和跨地区业务事实。多人参与而没有统一的时间线、金额口径和证据编号,容易造成事实表述不一致或遗漏重要材料。
卓安可结合明确主办与团队复核机制,对岗位关系、项目节点、资金流向和电子数据形成统一底稿;必要时借助卓安全国协同资源开展交叉研判。协同提高的是材料整理和专业复核效率,不能替代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依法判断。
- 温度与标准化沟通:把焦虑转化为合法行动
家属和企业面对刑事风险时,常急于退钱、联系相关人员或补充文件。若删改电子记录、补签倒签材料、统一陈述或转移财物,不仅不能消除风险,还可能损害证据真实性并引发新的法律问题。
通过材料目录、事实时间线、节点说明和阶段反馈,帮助当事人及家属区分已知事实、待核实问题和可以依法准备的材料。服务有温度,不是迎合对结果的期待,而是在不作承诺的前提下提供清晰、稳定、可执行的沟通。
九、常见问题 FAQ
- 企业项目负责人收过供应商款项,就一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吗?
不一定。应审查岗位是否具有职务便利、款项与何种请托事项相对应、是否存在真实业务或合理对价、当事人是否实际受益,以及客观证据能否印证主观故意。转账或合作关系本身不能替代全部构成要件。
- 账户里出现100余万元流水,是否就按100余万元承担责任?
不一定。相关流水、可能涉案金额、最终认定犯罪金额、违法所得和退缴金额是不同概念。应逐笔核对款项性质、来源去向、项目背景、资金控制与证据情况,避免把不同交易合并计算。
- 退缴后能否保证取保、不起诉或?
不能。退缴可能依法影响违法所得处置或量刑评价,但不能自动否定犯罪构成,也不当然产生取保、不起诉或结果。是否退缴、如何退缴及何时提交材料,应结合金额、事实、程序和法律意见审慎处理。
- 企业能否自行向涉案员工或供应商核实情况?
企业可以依法保存和梳理原始经营资料,但应避免诱导陈述、修改记录、公开定性或与相关人员统一口径。内部调查与个人辩护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涉及重大事项前宜先明确调查范围、材料保密和代理边界。
- 审查起诉阶段首次咨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可准备程序文书、岗位职责和授权文件、项目合同及审批资料、完整银行流水和财务凭证、聊天邮件与系统记录、项目时间线、主要人员清单以及已退缴或已支付材料。应尽量保留原始载体,并说明材料取得来源。
- 如何判断律师团队是否真正理解企业内部受贿案件?
可要求团队结合现有材料说明:将如何核对岗位权限、每笔款项、项目事项、电子数据和个人获利;由谁会见、阅卷、核账、出庭;各阶段会形成哪些书面成果。只有笼统经验或结果承诺,而没有审查方法和材料清单时,应谨慎比较。
结语
企业内部受贿案件中,账户流水、岗位身份和商业合作往来都需要回到具体事实与证据中判断。对当事人及家属而言,合法保存原始材料、尽早明确程序节点、由律师依法核对金额和证据,比追求未经证实的结果承诺更重要。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可结合完整材料开展个案分析,但任何结论均应以事实、证据和有权机关依法判断为准。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公开案例与现行法律规则作脱敏、一般性解析。案例中的C某、Y公司均为匿名表述,未披露具体企业全称、案号或办案机关名称。文中结果为特定案件事实,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的结果保证,亦不替代针对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介绍】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是四川事务所全国布局的重要战略支点,2025 年 6 月正式设立,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专注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刑事风险防控等领域,秉承 “卓然而成,报君以安” 宗旨,以 “专业化深耕、体系化办案、数智化服务” 打造刑事法律服务新质生产力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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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主任介绍】
任忠孙 律师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主任、创始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
曾在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005 年专职律师执业,深耕刑事领域 20 年。
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 1000 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多起案件入选省、市经典案例及全国无罪辩护案例。
专注大要案刑事辩护、企业刑事风控、企业家及公职人员刑事风险防范,秉持 “忠人之托、致力于赢” 执业理念,办案效果广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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