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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由谁立案

发布时间:2025-05-08 13:12:48

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由谁立案

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把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数额较大,被害人或者单位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审查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依法开展侦查工作,收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监督诉讼活动过程中,如果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比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如果需要检察院直接受理,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也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而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二、处理建议

如果发现有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的行为,单位或者被害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侵占行为的证据材料、涉及金额的财务凭证等。向公安机关报案时,要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并提交证据材料。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要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比如证人证言、相关文件资料等,帮助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案件事实,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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