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故意破坏他人婚姻关系,致使军队人员家庭不和睦或者离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后期可以采取附加刑,如、、收缴财产等。
【法律分析】
是我国中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根据规定,故意破坏他人婚姻关系,致使军队人员家庭不和睦或者离婚,情节严重的,构成。因此,该罪名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其一是破坏他人婚姻关系;其二是影响军队人员的家庭生活。后期可以采取相关的附加刑,如、、收缴财产等。这些附加刑的适用与罪犯的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害人的损失有关。总之,涉及到的是家庭、婚姻和军人等多个方面,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大。因此,对于犯有该罪的罪犯,应当依法予以惩处,并且采取相关措施附加刑,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