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的性质进行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对犯罪性质的认定对量刑、判罚都是有影响的,犯罪性质也就是案件的性质,决定犯罪性质有多方面的因素,那么犯罪的性质由谁决定?
【法律分析】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同一犯罪行为可能出于完全不同的犯罪动机同一犯罪动机也可能引起截然不同的犯罪行为,比如同样是杀人,有的可能是泄愤报复,有的则可能是见财起心同样是泄愤报复,有的可能会采取杀人、伤害等犯罪行为,有的可能会实施侮辱、诽谤等犯罪行为。犯罪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但是犯罪动机从较大程度上反映着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大小,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量刑情节。如同为,因为家庭贫困盗窃为数不大的钱物用于养家糊口的,较之出于贪图享乐动机的盗窃行为,罪责就要轻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