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法律解析】
与的区别为:
1、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