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要承担出庭作证的义务,出庭作证的,要如实提供证言,不得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对可以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按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刑事诉讼中义务的问题,那么,刑事案件出庭义务?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的,要承担出庭作证的义务,并且在作证时应当履行如实作证的义务,如果有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十七条 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
第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九十七条 侦查人员询问,可以到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应当个别进行。
第九十八条 询问,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询问不满十八岁的,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