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之后如果在狱中表现良好、对社会已无威胁的人可以考虑或者减刑,我国法律对于和减刑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关于减刑审理程序规定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
判刑6年正常减刑2次。服刑人员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刑期的一半,被判处五年以上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