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案件是公安、国安、检察院(自侦)等侦查机关对触犯我国的进行侦查的案件,全称为刑事侦查案件。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査获犯罪人及在侦査中对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依法逮捕。
【法律分析】
刑侦负责的案件有:
1、公安局刑侦大队是负责重特大恶性案件、涉黑恶犯罪团伙、有组织犯罪团伙及重大团伙系列性侵财案件的侦查工作;
2、负责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侦查和预审办案工作;
3、负责刑侦基础建设规划指导,刑事犯罪信息研判和打击突出犯罪组织等工作;
4、负责协助省公安厅做好国际刑警组织涉及本市的联络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