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挪用公款的,以论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应处三年以下或者。
【法律分析】
1.行为人在私营企业中挪用钱款,情节严重的,一般会按照的规定进行处罚。《》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2.私企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以定罪处罚,可以判三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
3.挪用资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4)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