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科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23-10-09
恐吓他人可能涉嫌,但单纯的恐吓不构成本罪必须达到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才涉嫌本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均涉嫌寻衅滋事罪。
【法律分析】
把别人吓唬是一种不道德和违法的行为,如果对他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尤其是对他人的身体和心理造成损害,就可能触犯法律,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晚上吓人,如涉及威胁、敲诈、恶作剧等方面,则可视情况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和行政拘留等相应的惩处。此时可根据相关证据和有关规定进行判决,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晚上吓人的行为造成了身体伤害或者心理恐惧等影响,则可以构成等犯罪构成。若晚上吓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后果,将对其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以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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