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情节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一年
【法律分析】
1、单纯无证经营,就零售香烟,只是违背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能够处罚涉案卷烟的20-50%。
2、如果无证销售大量(通常5万以上、15万以内)真品卷烟,能够说是无证经营及批发,也是处以,参照上面。三、如果是销售假烟,只是少量,只是没收而已。也无必要交,卖烟就是。四、如果销售肯定数量的假烟,会被拘捕,数额较大会被坐牢.无证经营很简单,只要不摆在醒目位置即可,摆在货架不摆柜台就无所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