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存在相关的间接正犯,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国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的行为人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支配之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依据我国理论,表明主观上并没有犯罪故意或犯罪意图,教唆犯属于间接正犯,一般要求具有故意或间接故意。所以,没有教唆者。
【法律分析】
里是没有间接正犯的。间接正犯在主观上存在着犯罪的目的,而根据《》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因此不存在主观上希望犯罪事实实现的目的。所以里没有间接正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
,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