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3-10-30 09:53:10
属于我国第五章侵犯财产类犯罪,该罪规定于二百七十五条。,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行为对象为国家、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包括狭义财物(含动物)与财产性利益。那么损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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