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镜祥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11-07
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法律分析
醉驾重犯,不构成的,要判处,并处。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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