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但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该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收费。
属于刑事案件,参考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5]25号),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代理刑事案件实行计件收费。1.提供法律咨询:200元/件;2.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的代理申诉和控告(立案后另收费)申请:1500元/件;3.审查起诉阶段:2000元/件;4,审判一审阶段:3000元/件;5.刑事自诉和被害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3000元/件。上述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40%,下浮不限。涉及财产关系及附带民事部分,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二、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律师费的高低往往也和律师水平有所关联,实际上费用并不固定,以上只能做大致参考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