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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案件在检察院三个月了,怎么还没被传唤?

发布时间:2025-05-22 14:10:24

交通肇事罪案件在检察院三个月了,怎么还没被传唤?

这种情况确实让人心里没底。不过从法律程序来看,这其实是正常现象。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时间,特别是涉及交通肇事这种相对复杂的案件,有时候证据收集、事实认定都需要反复核实。加上现在基层检察院普遍案件量大,检察官手头同时处理多个案件的情况很常见,排期安排也可能会影响传唤时间。另外,如果当事人此前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或者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处理,也可能不再需要单独传唤。遇到这种情况,与其焦虑等待,不如主动了解案件进展。

​​一、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检察院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处理建议​​
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可以主动联系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礼貌地询问案件进展和未被传唤的原因,了解后续流程安排。如果是因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建议积极配合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尽可能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材料,这有助于加快案件审查进度。此外,建议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律师熟悉案件办理流程,可以更准确地判断案件卡在哪个环节,同时能与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帮助厘清案件关键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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