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搞不清楚刑事申诉的“受理”和“立案”到底有啥区别。其实很简单,受理就是法院、检察院这些司法机关先接收你的申诉材料,看看符不符合申诉的基本要求,做个初步判断;而立案则是经过仔细审查,认为你的申诉确实符合法定条件,决定正式启动复查程序。这两步是递进关系,受理是第一步,立案才是关键的第二步。
一、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处理。如果申诉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法定情形,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也指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同级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依法办理。经审查认为可能存在法定情形的,应当立案复查。
二、处理建议
申诉时,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比如申诉状、身份证明、原审判决书等法律文书,还有能支持你申诉理由的相关证据。写申诉状时,要把理由和依据说清楚、讲明白。
如果申诉没被受理,别着急,先搞清楚原因。根据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调整申诉内容,改好了再重新提交。申诉一旦立案,就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有新证据或线索要及时提供。有条件的话,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协助,这样能大大提高申诉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