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与我们联系

开启专业对话

C某被控犯交通肇事罪一案,杨巽律师为其辩护获量刑“实报实销”

发布时间:2025-12-08 10:29:41 浏览:637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C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致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办案过程

本案在C某被逮捕后杨巽律师才接受委托介入案件,第一时间开展会见工作并前往办案单位沟通。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在明知C某家属早已委托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未依法听取委托的辩护律师意见,且审查起诉的审限仅用了三天便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此后,杨巽律师多次向法院提出取保申请,在开庭一周后,法院终于采纳律师意见,对C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终,法院通过量刑“实报实销”的方式对C某作出有罪判决。

三、辩护思路

第一,本案鉴定意见之间相互矛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无法得出唯一结论,且不再具备重新鉴定条件;第二,本案言词证据之间相互矛盾,真实性存疑,其中部分证人还存在“包庇”“伪证”嫌疑且公安机关也已立案,不具备合法性,无法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第三,某交警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违法,其意见应不予采信;第四,某物证鉴定室作出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违法,被害人的伤情应该是重伤二级而不是重伤一级;综上,本案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坚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依法对C某宣告无罪。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C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五、办案心得

尽管辩护意见直指案件核心问题,法院最终仍以交通肇事罪判处C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一结果虽在量刑上体现了“实报实销”的妥协,却未能从根本上回应证据与程序的瑕疵。本案距离事故发生至今时隔九年,C某在看守所前后羁押时长近一年六个月,其间历经一审判决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撤回起诉、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申诉、上级检决定撤销不起诉、现在又到了一审,相信实践中很难遇到时间跨度这么久、历经多项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但实际上本案真的需要花费这么长的时间吗?这些年出现了多少份办案单位撤回后又重新作出的决定?出现了多少份前后结论不一致的鉴定意见?出现了多少次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纠违?多少次被害人和被告人对侦查机关、检察官的控告、投诉?这不仅消耗司法资源,更对当事人造成长期煎熬。我认为,司法公正不仅依赖于实体结果的正确,更取决于程序的严谨与证据的扎实。律师在辩护中既要敢于挑战证据漏洞,也需积极推动程序正义的实现。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