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安取保一年到期后几种可能,法律怎样规定?
发布时间:2024-06-25 11:24:08

有两种可能,一是变更强制措施,二是解除,立即释放嫌疑人或被告人。
一、变更强制措施
(1)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或法院依法作出解除的决定后,可以根据实际案情变更强制措施,如采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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