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以传播淫秽物品的方式谋取利益,即使谋取的利益较少,但若满足多次传播,情节严重的,则依旧会构成犯罪。
一、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具体情形
1、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2、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
3、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