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70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情节,行为人可能面临10年以上刑期或处罚,但如果认罪认罚或者有其他的情节可以酌情减轻刑罚。根据《》第384条:
(1)挪用行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挪作个人使用、非法牟利或借给他人;
(2)金额标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通常为10万元以上);
(3)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未归还或虽未超过3个月但进行营利性活动,或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
2、影响量刑的因素
(1)是否归还:如果在案发前主动归还,可从轻处罚;
(2)挪用用途:挪用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可酌情从轻处理;
(3)悔罪表现:积极认罪、退赃和赔偿受害人损失,有利于争取从轻处罚。-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