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协助组织卖淫的量刑标准与全国法律规定一致。根据《》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般包括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达到一定人数、多次协助组织卖淫、造成严重后果等。
相关法律
1)《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款明确了协助的基本量刑标准。
处理建议
1)对于被指控协助组织卖淫的一方,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情况。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可通过会见了解案件详情,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如是否存在被胁迫参与、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为其进行有效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2)对于普通公民,若发现有协助组织卖淫的违法犯罪行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提供相关线索,协助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