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子,家属代为支付全部工资后,当事人有很大可能争取到,因为“支付工资”是本案中最重要的从轻情节,它直接修复了最核心的社会危害。但同时,当事人之前的“逃匿”和“被网上追逃”又是非常严重的从重情节,显示其主观恶意较强。最终能否适用,需要综合全案情节来看,这中间有非常大的争取空间,也是专业介入价值最大的地方。
一、当事人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
- 最坏的结果: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法律上有两个量刑档次。考虑到本案拖欠金额80万元,涉及60名工人,并且有逃匿的严重情节,已经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因此,如果不积极应对,他将可能面临的最高刑罚是七年,并处。
- 最轻的结果:
如果应对得当,最理想的情况不仅仅是。因为法律规定,在检察院提起前,如果能够支付全部劳动报酬并弥补损失,可以减轻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甚至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意味着虽然构成犯罪,但法院可以决定不给予实际的刑罚,这是比更好的结果。
二、家属现在可以做什么?
- 务必保留好全部代为支付工资的凭证。这是向司法机关证明已经弥补工人损失、消除社会危害的最关键证据。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并让每位工人在收款后签署一份简单的收据或说明,内容大致为“本人已收到XXX(当事人姓名)拖欠的全部工资款XX元”。
- 在支付工资后,争取工人的书面谅解。支付工资是弥补经济损失,而获得谅解是修复社会关系。家属可以带着诚恳的态度,主动与工人们沟通,解释困难并真诚道歉,在他们拿到钱后,请求他们出具一份《谅解书》。60名工人的联名谅解,对法官在量刑时考量“社会危害性已经大大降低”这一点,分量极重。
- 如果当事人还在逃,应想尽一切办法劝其投案自首。“逃匿”是本案的污点,而“自首”是洗刷这个污点的最佳方式。被网上追逃后主动到案,属于自首。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情节,可以极大地抵消因逃匿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争取的重要筹码。
三、家属千万不要做什么?
- 千万不要为了图省事,用现金支付工资且不留任何凭证。 在司法程序中,没有证据支撑的事实等于没有发生。如果用现金支付,又没有工人签字的收条,这80万元的支付行为就可能不被法庭采信,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可能白费。
- 千万不要在与工人沟通时,为了拿到谅解书而激化矛盾或作出额外承诺。 态度必须诚恳。不要用“我们已经给钱了,你们就该签”这种命令式口吻,这容易引起反感。更不要为了尽快了事,承诺支付额外的补偿款却又无法兑现,这会失去工人的信任,甚至导致他们向司法机关反映新的问题,弄巧成拙。
- 千万不要在当事人联系家属时,为其提供藏匿的住处或资金帮助其继续逃匿。 这种行为不仅会加重当事人的罪行,家属自身也可能涉嫌“窝藏、包庇罪”,把自己也牵连进去,从帮助者变成,让整个家庭陷入更大的困境。
家人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在这个阶段,每一个决策都可能影响最终的结果。家属主动代为支付工资,已经为案件争取到了最好的转机。接下来如何将这个“转机”转化为法庭上的“胜机”,稳妥地走好每一步程序,最大化地利用好每一个有利情节,就需要专业的法律智慧和实务经验来保驾护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