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凌 严选律师
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南充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法律咨询:就是小孩子因打架关进派出所,不知道咋子后面直接送进看守所,发给家里的单子就是,现在检察院发出来一个逮捕证,这是什么情况啊?
四川网:根据你描述的这种情况,你的小孩子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且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根据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国刑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你的小孩子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在现阶段,建议你们为你孩子聘请一名律师跟他会见,如果符合的条件可以代理进行取保候审等相应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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