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根据《》规定,凡是伪造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1.法庭查明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时,应当依法处理;
2.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3.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可以先行拘留。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5/06 19:04
2024/04/19 11:37
2024/01/11 11:00
2024/01/11 10:13
2024/01/10 19:07
2024/01/10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