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明明被判了怎么还可以减刑呢?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的,不能少于十年。”
也就是说,被判处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的裁定之前,罪犯应当在监狱中积极表现,争取机会。
相关法律知识:
减刑问题:
1、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犯的减刑,与死缓犯、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
2、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关于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关于犯的减刑期限问题: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被判处十年以上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