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四川网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执行命令盖院印问题的电话请示的复函》规定,“执行死刑命令的院印应在院长签名以下,压盖在日期之上,但不得压盖院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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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专题链接】http://www.scxsls.com/ztindex_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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