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罪案件中,无固定住所的人可以成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吗?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5:12
关键词:保险, 保险诉讼程序,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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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保险案件中,无固定住所的人不可以成为的保。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四条
保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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