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 严选律师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四川网www.scxsls.com 为您解答:
认定,应正确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其他犯罪。分则某些条文规定的,如、过失爆炸罪、等,也往往发生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但它们都是因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是业务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规定这些犯罪的刑法条文与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法条文,形成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特别法条论处,不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此外,应根据刑法总则的原理,正确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对过失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套用故意伤害致死的模式,定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经济犯罪
#知识产权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职务犯罪#官员犯罪
#职务犯罪#官员犯罪
2024/05/20 17:06
2024/05/20 17:02
2024/05/20 17:02
2024/05/20 16:44
2024/05/20 10:19
2024/05/19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