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科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12-10-11
庭立方:根据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强迫她们从事卖淫活动,对其生理发育和身心健康无疑是极大的摧残。因此,法律上必须给予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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