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W某2过失致人死亡罪案,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胡思跃律师为其有效辩护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2-02-16 00:27:22 浏览:7314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介绍

2005年8月21日21时许,被告人W某1、W某2、Y某1、T某1(另案处理)四人在六枝特区桃花湖“某某”酒吧喝酒,在途中W某2到酒吧外与路过此处的被害人L某发生口角。在酒吧内的Y某1、W某1、T某1听到声响后出来查看情况,W某2叫W某1、Y某1、T某1殴打L某,L某便往桃花湖边跑,W某1、W某2、Y某1便在L某身后追赶,L某被追赶后落入桃花湖中,四人因害怕遂逃离现场,L某溺水死亡。2005年8月22日经六枝特区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L某系溺水死亡。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W某1、W某2、Y某1的家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L某家属共计人民币30万元,取得了谅解。

二、办案过程

2020年8月27日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接受W某2家属的委托后,特指派胡思跃律师担任W某2的一审辩护人,接受指派辩护人随即驱车赶往六枝特区看守所会见W某2了解案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考虑到本案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会见结束后,胡思跃律师随即根据会见了解到的案情及本案案发经过、W某2到案经过等案件信息及时撰写《建议以王某2等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重点说明本案不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以及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可能存在证据缺陷问题,为本案最终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奠定基础。另,自接受委托后,胡思跃律师经多次会见W某2会见与其充分沟通本案辩护思路、策略及方案并达成共识,在征得W某2家属同意后,随即开展与L某家属的和解工作。

审查起诉阶段,胡思跃律师在查阅案卷材料中重点梳理本案定性的关键证据,重点对本案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以及W某2具有的从宽处罚情节进行重点论述提交辩护意见。与此同时,持续与被害人L某的家属对接和解事宜,并建议被害人L某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审判阶段,胡思跃律师一是继续持续真心实意、真诚代表W某2与被害人L某家属和解,同时充分与承办法官沟通本案通过和解化解社会矛盾的必要性,并借助法院调解平台进一步开展和解工作,最终在胡思跃律师近8个月的努力及承办法官的多次组织下,打开了被害人L某母亲16年的心结,其接受了W某1、W某2、Y某1家属的赔偿,谅解了W某1、W某2、Y某1三人。在取得谅解后,胡思跃律师积极与本案承办检察官、法官积极沟通W某2的量刑问题,并提出对W某2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庭审前,为最大限度抚慰L某的母亲,胡思跃律师深入与W某2进行交流并建议其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向L某的母亲及其家人真诚的赔礼道歉;在庭审中再次通过发问引导其认罪悔罪和向L某的母亲及其家人真诚的道歉,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决:W某2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据此,本案的辩护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辩护思路

接受指派后,胡思跃律师通过会见和阅卷对本案作出准确研判:W某2等人的行为确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本案的辩护没有无罪辩护的空间,且该案做无罪辩护存在激化矛盾并对被害人L某年近七十的老母亲造成二次情感伤害的可能,据此,本着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则,胡思跃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初即确定本案辩护思路是罪轻辩护,辩护目标是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而本案罪轻辩护最大的难点主要有三:其一是恰如其分的与被害人L某的老母亲和解其二是与办案机关充分沟通本案的定性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及属于犯罪较轻的情形其三本案系命案且系共同犯罪如何说服W某1、W某2、Y某1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L某家属为此,胡思跃律师为做好前述三项重点、难点工作而不懈努力。

整个辩护过程中,始终坚持“换位思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两条主线开展工作,在本案近8个月辩护过程中,胡思跃律师始终真心实意付出,并首先积极与W某1、W某2、Y某1等人家属沟通达成共识。其次,多次积极主动前往L某姐姐家中交心、促膝长谈,并向其充分说明本案案发的真实情况,消除家属对案发过程的误解打开L某家属近16年的“心结”后,L某的姐姐等家属也参与共同劝说L某母亲放下“思想包袱”的和解工作,最终,在胡思跃律师、承办法官以及L某家属的共同“努力”下,被害人L某的母亲最终释怀放下“思想包袱”,接受了W某1、W某2、Y某1家属的赔偿,谅解了W某1、W某2、Y某1三人。

四、办案结果

2021年5月24日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W某2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五、办案心得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法定职责,但在我们依法辩护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应始终不忘“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人伦传统,同时在辩护过程中多角度的“换位思考”去开展我们的辩护工作,这样会让我们辩护执业生涯充满“温情”,让我们的工作更放光彩、更有意义。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