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Z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经过不懈努力,缓刑。

发布时间:2023-11-02 14:03:46 浏览:396次 案例二维码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Z某受Y某高薪邀约担任H公司实际负责人,并被告知集团公司在柬埔寨开有赌场。10月,Y某1告知Z某D公司被警方控制,让Z某等人立即退出集团公司在美术交流群并删除联系方式和聊天信息。12月28日,Y某通过Enigma指令L某接款,Z某安排两名员工陪同L某从成都到达州,由L某与送款人对接暗号,接收现金109万元人民币并计入公司帐下。2021年1月,Z某与“投资方秘书”在Enigma商定2021年预算2670万,约定“第一批415,第二批205”并发送了人民币冠字码作为对接款项的“财务暗号”,后Z某建立四人微信群以便发送接款信息、掌握接款进度。

辩护思路

经过查阅案件卷宗及会见Z某,根据事实与法律,辩护人具体辩护思路如下:

1、本案中,关于Z某从H公司领取的报酬,是否属于违法所得,定性存在争议,辩护人认为该部分报酬系合法的劳动收入;

2、即使本案认定Z某在H公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报酬系违法所得,也应当按照在H公司收入总额减去上一份工作收入的差额来进行退赃;

3、本案家属在案发后积极筹措资金,在本案开庭后仍有其他被告人未退赃、未全额退赃的情况下,Z某家属代其主动退赃8万元,目前已退至指定账户。

办案过程

2022-07-03 辩护律师:

撰写Z某案补充法律意见,针对涉案赃款部分,辩护人认为应当按照两份工作的差额进行退赃。

2022-06-23 辩护律师:Z某案开庭8小时

2022-06-22 辩护律师:某案开庭8小时

2022-06-21 辩护律师:Z某案开庭8小时

2022-06-20 辩护律师:Z某案开庭8小时

2022-06-02 辩护律师:Z某案家属沟通,关于开庭辩护策略等事宜

办理结果

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4万元

发表评论
去登录
加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