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虚开发票罪
结果:数罪并罚判处一年,二年,1.5万元
亮点:
- 成功将指控罪名由合同(量刑10年以上)变更为轻罪
- 通过认罪认罚、还款证明等策略争取缓刑
- 在疫情期间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案件焦点:
- 行为是否构成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 伪造证件行为与贷款获取的因果关系认定
- 疫情期间民营企业家司法保护政策的适用
封面语:“从十年重罪到缓刑辩护——精准定性化解企业主刑事风险"
二、案情简介
-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谢某(男,50岁,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害单位:某网络借贷公司
办案机关: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
- 关键时间轴
2016.11伪造证件借款→2016.12发放贷款→2019.09抓获归案→2020.08委托辩护→2021.11缓刑判决
- 3. 案件基本事实
谢某为获取1300万元经营贷款,授意他人伪造不动产权证等材料作为担保,实际到账1222万元用于房地产项目。案发后归还500万元,到案后认罪认罚。
三、办案过程
核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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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控方立场 |
辩方策略 |
关键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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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 |
合同诈骗罪指控 |
论证无非法占有目的 |
项目可行性报告、还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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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 |
坚持重罪指控 |
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
公司经营材料、质押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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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 |
两罪并罚建议 |
认罪认罚从宽辩护 |
疫情对经营影响证明 |
关键动作:
- 3次退侦期间补充还款证据
- 组织专家论证会厘清罪名界限
- 提交10份民营企业经营困境报告
四、办案思路
- 罪名定性突破
通过资金流向证明系"借用目的"而非非法占有
揭示虚假担保系贷款行业潜规则,否定因果关系
- 量刑情节挖掘
疫情期间企业未裁员的社会效益
质押股权价值足以覆盖债务
- 司法政策运用
援引最高检"民营经济司法保护11条"等文件
五、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变定性后适用缓刑,保障企业持续经营,避免5000万项目停工风险。
六、办案心得
辩护要点:需穿透资金流向分析主观目的,不能仅凭形式要件定罪
程序把握: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起诉意见书可有效影响案件走向
新型辩护策略:将个案辩护与司法保护政策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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