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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的主体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31 10:25:27

本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资质的人,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有关组织信任,被任命为正式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或职务较低的国家工作人员采取欺骗手段,取得较高职务等情形,亦即行为人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取得,形式上合法,实质上非法,则采“实质论”,“职务论”说,即国家工作人员实质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从事的是国家公务,至于取得方式如何,在所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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