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颜曦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7-09-25
在日常的法律案件处理中,一般会对进行口头传唤,在进行口头传唤时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那么大家知道口头传唤的条件及程序吗?下面庭立方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口头传唤的条件及程序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口头传唤的条件及程序
口头传唤的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的口头传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
2、人民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口头传唤的程序: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4条规定:对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有关解释和规章也有类似的规定,即对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拘传。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传唤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2个小时,如果超过这个时间规定的话,则就属于超期羁押。
综上所诉,口头传唤的条件事必须有相关的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相关证件,程序是由相关人员出示证件进行口头传唤。以上就是有关口头传唤的条件及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有关口头传唤的条件及程序的相关法律咨询,欢迎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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