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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书范文

发布时间:2017-11-03

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后,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情况作无罪辩护,人民法院根据查明情况进行判决,那么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书范文怎么写,关于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书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危害公共安全5.jpg

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书范文

公诉机关XX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某,男,汉族,1972年8月4日出生于XX省XX市,户籍地为XX省XX市XX县,初中文化程度,司机,无前科。2014年11月19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XX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1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并由XX县公安局执行。现羁押于XX县看守所。

辩护人陈XX,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县人民检察院以温检刑诉字(2015)第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旭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某及其辩护人陈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4年3月21日17时45分许,被告人陈某某驾驶新N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XX县玉阿新公1KM+100M处,因其驾驶车辆占道、超速及超载,与由谢某甲驾驶并载乘谢某乙的无牌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甲当场死亡、谢某乙受伤。经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人陈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另经XX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谢某甲系由外力作用于身体多处部位致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而死亡。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现诉至法院,请依法惩处。

被告人陈某某辩称,我对公诉机关指控我的罪名及相关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希望法院从轻处罚。其辩护人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相关犯罪事实无异议,同时提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并配合车主支付了被害人家属部分费用,其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21日17时45分许,陈某某驾驶新N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行驶至XX县玉阿新公路1KM+100M处,因其驾驶车辆超载、超速及占道行驶,与由谢某甲驾驶并载乘谢某乙(系谢某甲的妹妹)的红色无牌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甲当场死亡、谢某乙受伤。经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人陈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谢某甲负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谢某乙不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另经XX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谢某甲系由外力作用于身体多处部位致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另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陈某某已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了相关给付义务,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被告人陈某某的驾驶证复印件、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证实被告人陈某某已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相关机动车驾驶资质的事实;

2、XX县公安局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证实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合法;

3、证人廖某某的证言,证实了被告人陈某某违章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的经过;

4、公安机关提交的过磅单,证实了案发时被告人超载驾驶车辆的事实;

5、被告人陈某某的供述和辩解,证实了其违章驾驶车辆造成谢某甲死亡、谢某乙受伤的事实;

6、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证实了案发时肇事车辆占道及超速行驶的事实;

7、XX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出具的鉴定文书,证实了谢某甲系由外力作用于身体多处部位致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8、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证实了被告人陈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谢某甲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谢某乙不承担责任的事实;

9、农一师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证实了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谢某乙受伤的事实;

10、XX县公安局于案发后制作的事故现场平面图、勘查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证实了本案案发现场的基本情况。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且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有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陈某某案发后能如实交代其所犯罪行,且积极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了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为森严国法,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审?判?长? 马XX

???????????????????????人民陪审员? 尚XX

???????????????????????人民陪审员? 袁XX

???????????????????????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 甘XX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交通肇事罪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书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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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后,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情况作无罪辩护,人民法院根据查明情况进行判决,那么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书范文怎么写,关于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书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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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XX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某,男,汉族,1972年8月4日出生于XX省XX市,户籍地为XX省XX市XX县,初中文化程度,司机,无前科。2014年11月19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XX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1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并由XX县公安局执行。现羁押于XX县看守所。

辩护人陈XX,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县人民检察院以温检刑诉字(2015)第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旭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某及其辩护人陈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4年3月21日17时45分许,被告人陈某某驾驶新N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XX县玉阿新公1KM+100M处,因其驾驶车辆占道、超速及超载,与由谢某甲驾驶并载乘谢某乙的无牌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甲当场死亡、谢某乙受伤。经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人陈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另经XX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谢某甲系由外力作用于身体多处部位致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而死亡。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现诉至法院,请依法惩处。

被告人陈某某辩称,我对公诉机关指控我的罪名及相关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希望法院从轻处罚。其辩护人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相关犯罪事实无异议,同时提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并配合车主支付了被害人家属部分费用,其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21日17时45分许,陈某某驾驶新NXXXX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行驶至XX县玉阿新公路1KM+100M处,因其驾驶车辆超载、超速及占道行驶,与由谢某甲驾驶并载乘谢某乙(系谢某甲的妹妹)的红色无牌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甲当场死亡、谢某乙受伤。经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人陈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谢某甲负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谢某乙不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另经XX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谢某甲系由外力作用于身体多处部位致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另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陈某某已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了相关给付义务,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被告人陈某某的驾驶证复印件、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证实被告人陈某某已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相关机动车驾驶资质的事实;

2、XX县公安局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证实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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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安机关提交的过磅单,证实了案发时被告人超载驾驶车辆的事实;

5、被告人陈某某的供述和辩解,证实了其违章驾驶车辆造成谢某甲死亡、谢某乙受伤的事实;

6、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证实了案发时肇事车辆占道及超速行驶的事实;

7、XX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出具的鉴定文书,证实了谢某甲系由外力作用于身体多处部位致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8、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证实了被告人陈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谢某甲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谢某乙不承担责任的事实;

9、农一师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证实了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谢某乙受伤的事实;

10、XX县公安局于案发后制作的事故现场平面图、勘查笔录及刑事科学技术照片,证实了本案案发现场的基本情况。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且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有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陈某某案发后能如实交代其所犯罪行,且积极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了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为森严国法,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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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 袁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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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交通肇事罪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书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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