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中起主要作用的,是。 那么,的处罚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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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刑事责任
根据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中起主要作用的,是。 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中对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的范围。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集团犯罪故意)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