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是一种犯罪行为,但是涉案金额较小的可以不用追究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较大或犯罪情节严重的仍需进行刑事处罚。那么,如果犯人有五宗抢夺案件的行为,应该怎么判刑呢?庭立方收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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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什么
(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第五章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与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二、处罚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并处;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综上所述,有五宗抢夺财物犯罪历史的,构成,并且有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会被从重处罚。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的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