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丽冰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8-04-11
保险的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因此分别对个人犯和单位犯保险诈骗罪作出了处罚规定。那么,什么是保险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应该如何认定呢?庭立方小编在下文将对此作出解释,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二、保险诈骗罪应该如何认定呢?
(一)保险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3、主体方面,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如何认定保险诈骗罪中涉及有关其他犯罪的问题。
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我国《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与保险诈骗罪并罚,与保险诈骗罪并罚,与保险诈骗罪并罚,等等。
以上就是对于保险诈骗罪的概念,以及如何认定保险诈骗罪的有关介绍。不论是个人犯保险诈骗罪,还是单位犯保险诈骗罪,我国法律在对该罪的处罚上都是根据具体的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来确定量刑标准的。本篇文章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遇到更多的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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