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鹏 严选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8-04-11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达,社会诚信度的缺失,
集资诈骗处罚标准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1、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所以,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不够二十万,但在十万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
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集资诈骗罪数额不够是否判罪在我们的心中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首先,集资诈骗罪的判定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其次,诈骗数额的多少只是法律用来判定处罚的轻重,不会因为数额不够或太少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法律是不会给人一点漏洞可利用的。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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