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羽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4-03-17
司 法 鉴 定 技 术 规 范
SF/Z JD0201009.3-2014
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
第 3 部分: 藏文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2014 - 3 - 17 发布 2014 - 3 - 17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发 布
前言 II
参考文献 4
SF/Z JD0201009《藏文笔迹鉴定实施规范》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藏文笔迹特征的分类;
——第2部分:《藏文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
——第3部分:藏文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第4部分:藏文笔迹鉴定规程;
——第5部分:藏文签名鉴定规程。
本技术规范为SF/Z JD0201009的第3部分。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司法鉴定所。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其美次仁、刘惠萍。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第 3 部分:藏文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SF/Z JD0201009的本技术规范规定了藏文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规范以及不同情况下鉴定结论的表述方式。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文件鉴定中藏文笔迹的同一认定。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F/Z JD0201002-2010 笔迹鉴定规范 第3部分 《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的制作规范
藏文笔迹特征比对表的标识方法应符合SF/Z JD0201002.3-2010的要求。
肯定同一包括:
注:该种结论是笔迹鉴定中明确的认定结论,通常表述为“检材字迹„„是某人所写。”
否定同一包括:
注:该种结论是笔迹鉴定中明确的否定结论,通常表述为“检材字迹„„不是某人所写。”
极可能同一包括:
注:这种结论是非确定性结论中肯定程度最高的结论,通常表述为“检材字迹„„极有可能是某人所写。”
极可能非同一包括:
注:这种结论是非确定性结论中否定程度最高的结论,通常表述为“检材字迹„„极有可能不是某人所写。”
很可能同一包括:
注1:这种结论是非确定性结论中肯定程度较高的结论,仅次于 3.2.1,通常表述为“倾向认为检材字迹„„是某人所写。”或表述为“检材字迹„„很可能是某人所写。”
很可能非同一包括:
注:这种结论是非确定性结论中否定程度较高的结论,仅次于3.2.2,通常表述为“倾向认为检材字迹„„不是某人所写。”或表述为“检材字迹„„很可能不是某人所写。”
可能同一包括:
注:这种结论是非确定性结论中肯定程度最低的结论,其肯定程度明显小于3.2.3,仅表示一种技术上的合理推定。通常表述为“检材字迹„„有可能是某人书写。”或表述为“不能排除检材字迹„„是某人书写的可能。”
可能非同一包括:
注:这种结论是非确定性结论中否定程度最低的结论,其否定程度明显小于3.2.4,仅表示一种技术上的合理怀疑。通常表述为“检材字迹„„有可能不是某人书写。”特别注意的是,实践中该种结论不能表述为“不能认定检 材字迹„„是某人所写。”该种表述方式很容易引起歧义,把该种结论误解为“倾向否定”结论,甚至混同于 “否定同一”结论。
无法作出鉴定结论包括:
注:该种鉴定结论通常表述为“无法判断检材字迹„„是否某人书写。”不能表述为“无法判断检材字迹„„是(或 不是)某人所写。”以免在结论的理解上导致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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