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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的刑辩人005:看守所恢复会见后可能面临的三大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24

作者:代勇
庭立方·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今天是2020年4月16日(编者注:作者完稿时间),自2020年1月18日公布疫情以来,已经是第90天。我们都不知道是否还有下一个90天,我们都在寒冬里渴望春天,渴望在这个春天温暖如初,人如初见。如今春暖花开,良人却要迟归,疫情还在蔓延。
 
成都全市看守所自2020年2月3日开始限制会见,到今天已经是第74天。高墙里的人,除了在押人员,还有我们的看守所干警。他们没有封城,他们只是一直在高墙内。疫情的传播,让本就身处高墙内的人们更加陷入黑暗里,无处可逃。所以,全封闭的管理,隔绝外界传播,反倒才应当是最直接的保护措施。
 
这个寒冬格外漫长,漫长到火锅店没有了热气儿,奶茶店没有再飘香……但是春天还是来了,成都地铁1号线的火车南站还是像往常一样拥挤,办公室格子间的女孩涂了口红也还是很美……景区开放、公司营业、学校上课……那么看守所恢复会见,也就是在数得清手指头的日子里了。
 
那么如果看守所恢复会见,我们可以预想一下,会发生什么?
 
我们应当如何去应对?
 
在押人员家属十指连心,心急如焚
 
已经快接近三个月没有会见,在押人员家属无法通过律师会见得知亲人在高墙内的消息,无法通过律师会见传达自己担忧挂念的心情,无法预知在押人员是否会被疫情找上头来。就像是一对异地恋的情侣,最怕的不是距离,最怕的是突然断了联系。
 
所以一旦看守所恢复会见,最着急的恐怕就是在押人员家属了,他们必定会一拥而上的要求律师赶紧预约会见。“不去会见,我今天就要踏破你们律所的门槛”。办案律师的电话便会因此每天duangduang响不停,律所这边可能也要考虑一下办案律师电话费用的报销事项。
 
所以这里我们要告诉家属的是:
 
(1)根据《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就算是疫情原因,无法与亲人在看守所相见,但是仍然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与其取得联系,不过在信件当中不能有影响案件办理的内容。
 
(2)会见次数不是越多越好。
 
作为一名律师当然理解家属急切想要与亲属取得联系的心情,但是也希望家属能够理解辩护律师在这中间的难度。由于看守所有限的会见室,不能够满足恢复会见之后突然预约的全部辩护律师的会见要求。所以我们都会抓紧预约会见,不过还需再耐心些。减少些许会见次数,不会影响到律师对案件的办理。
 
辩护律师嘴上说着不要
背地里默默买下三件套
 
看守所一旦恢复会见,辩护律师就得“备水一战”。一方面律师必定会担忧家属的催急,“急急如律令”的急。需要提前预约会见,需要像农民工返乡一样起大早趁着月色去看守所排队,需要赶在同行律师的前面。另一方面,律师们也会暗自窃喜,案件办理能够正常进行,案源也会源源不断,奔波在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日当中。“你们想来踏破我律所的门槛,想来就来,踏破几个我修几个”。
 
那么我们也在这里给律师们一些建议:
 
(1)与家属做好沟通。
 
给家属解释清楚,会见次数并不是体现案件办理质量的唯一要件。作为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合理安排会见时间和次数,也是一个刑辩律师专业能力的一种体现。当然,疫情原因,我们也肯定会在近期争取安排会见,烦请耐心。
 
(2)做好案件会见需求的排序。
 
根据案件时间或者案件紧急程度,对于安排会见的先后顺序做个简单的排序。既能满足办案需求,也能安抚家属急切的心情,还能减少看守所的压力。
 
(3)做好长期的战斗准备工作。
 
去看守所会见之前,先整理好沟通要点,提高沟通效率。一方面是保障有效的会见,一方面也是为其他律师会见留有余地。提前准备好律师会见“三件套”:口罩、防护服、手套,必要时也准备一副护目镜。
 
看守所草木皆兵、兵临城下
 
看守所如果恢复会见,那必定是准备“背水一战”。各律所被家属踏破了门槛,大状们被迫要去踏烂看守所的大门。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关于组织越狱罪的规定,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款关于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的规定,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要不要踏破大门,各位大状还需慎之又慎。看守所:人在塔在!
 
除了面对律师会见要求的压力以外,看守所还将承受疫情防控的压力。不仅自身存在感染风险,如若监所内发生疫情,还将会被追责甚至面临刑事风险。
 
最后,也有两句话要讲给看守所听(我讲我的,看守所听不听不要紧):
 
(1)与律师紧密配合,协调安排会见。
 
上一条我们提到让辩护律师对于案件的会见需求做一个排序,实际上看守所对于律师的会见需求也可以以此法协调安排会见。最大程度上保障会见需求,减少看守所硬件压力。逐步放开看守所会见限制,直至完全恢复。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出入看守所的每一位都需做好消毒、防范工作。
 
无论怎样,春天如约而至,待到山花烂漫时,与你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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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0年4月16日(编者注:作者完稿时间),自2020年1月18日公布疫情以来,已经是第90天。我们都不知道是否还有下一个90天,我们都在寒冬里渴望春天,渴望在这个春天温暖如初,人如初见。如今春暖花开,良人却要迟归,疫情还在蔓延。
 
成都全市看守所自2020年2月3日开始限制会见,到今天已经是第74天。高墙里的人,除了在押人员,还有我们的看守所干警。他们没有封城,他们只是一直在高墙内。疫情的传播,让本就身处高墙内的人们更加陷入黑暗里,无处可逃。所以,全封闭的管理,隔绝外界传播,反倒才应当是最直接的保护措施。
 
这个寒冬格外漫长,漫长到火锅店没有了热气儿,奶茶店没有再飘香……但是春天还是来了,成都地铁1号线的火车南站还是像往常一样拥挤,办公室格子间的女孩涂了口红也还是很美……景区开放、公司营业、学校上课……那么看守所恢复会见,也就是在数得清手指头的日子里了。
 
那么如果看守所恢复会见,我们可以预想一下,会发生什么?
 
我们应当如何去应对?
 
在押人员家属十指连心,心急如焚
 
已经快接近三个月没有会见,在押人员家属无法通过律师会见得知亲人在高墙内的消息,无法通过律师会见传达自己担忧挂念的心情,无法预知在押人员是否会被疫情找上头来。就像是一对异地恋的情侣,最怕的不是距离,最怕的是突然断了联系。
 
所以一旦看守所恢复会见,最着急的恐怕就是在押人员家属了,他们必定会一拥而上的要求律师赶紧预约会见。“不去会见,我今天就要踏破你们律所的门槛”。办案律师的电话便会因此每天duangduang响不停,律所这边可能也要考虑一下办案律师电话费用的报销事项。
 
所以这里我们要告诉家属的是:
 
(1)根据《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就算是疫情原因,无法与亲人在看守所相见,但是仍然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与其取得联系,不过在信件当中不能有影响案件办理的内容。
 
(2)会见次数不是越多越好。
 
作为一名律师当然理解家属急切想要与亲属取得联系的心情,但是也希望家属能够理解辩护律师在这中间的难度。由于看守所有限的会见室,不能够满足恢复会见之后突然预约的全部辩护律师的会见要求。所以我们都会抓紧预约会见,不过还需再耐心些。减少些许会见次数,不会影响到律师对案件的办理。
 
辩护律师嘴上说着不要
背地里默默买下三件套
 
看守所一旦恢复会见,辩护律师就得“备水一战”。一方面律师必定会担忧家属的催急,“急急如律令”的急。需要提前预约会见,需要像农民工返乡一样起大早趁着月色去看守所排队,需要赶在同行律师的前面。另一方面,律师们也会暗自窃喜,案件办理能够正常进行,案源也会源源不断,奔波在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日当中。“你们想来踏破我律所的门槛,想来就来,踏破几个我修几个”。
 
那么我们也在这里给律师们一些建议:
 
(1)与家属做好沟通。
 
给家属解释清楚,会见次数并不是体现案件办理质量的唯一要件。作为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合理安排会见时间和次数,也是一个刑辩律师专业能力的一种体现。当然,疫情原因,我们也肯定会在近期争取安排会见,烦请耐心。
 
(2)做好案件会见需求的排序。
 
根据案件时间或者案件紧急程度,对于安排会见的先后顺序做个简单的排序。既能满足办案需求,也能安抚家属急切的心情,还能减少看守所的压力。
 
(3)做好长期的战斗准备工作。
 
去看守所会见之前,先整理好沟通要点,提高沟通效率。一方面是保障有效的会见,一方面也是为其他律师会见留有余地。提前准备好律师会见“三件套”:口罩、防护服、手套,必要时也准备一副护目镜。
 
看守所草木皆兵、兵临城下
 
看守所如果恢复会见,那必定是准备“背水一战”。各律所被家属踏破了门槛,大状们被迫要去踏烂看守所的大门。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关于组织越狱罪的规定,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款关于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的规定,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要不要踏破大门,各位大状还需慎之又慎。看守所:人在塔在!
 
除了面对律师会见要求的压力以外,看守所还将承受疫情防控的压力。不仅自身存在感染风险,如若监所内发生疫情,还将会被追责甚至面临刑事风险。
 
最后,也有两句话要讲给看守所听(我讲我的,看守所听不听不要紧):
 
(1)与律师紧密配合,协调安排会见。
 
上一条我们提到让辩护律师对于案件的会见需求做一个排序,实际上看守所对于律师的会见需求也可以以此法协调安排会见。最大程度上保障会见需求,减少看守所硬件压力。逐步放开看守所会见限制,直至完全恢复。
 
(2)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出入看守所的每一位都需做好消毒、防范工作。
 
无论怎样,春天如约而至,待到山花烂漫时,与你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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