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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第一百五十八条 精神病人的违法责任》

发布时间:2020-12-21

条文内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内容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并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更新时间:2018-10-10 00:00:00

释义阐明

第一百五十八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精神病人的违法责任的规定。

较2006年《程序规定》第135条,本条增加了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应当“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的规定。

行为人的精神状态是行为人是否应当对其行为负法律责任的重要标准。如果某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时实施了违法行为,由于他在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不应当追究其违法行为的责任。精神病人实施违法行为并不一概免责,判定精神病人是否应当负法律责任,关键要看其在实施违法行为当时是否能够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一标准包括了主观意识和意志两个方面:辨认自己的行为,是指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控制自己的行为,是指对自己行为的自觉控制。本条将精神病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精神状态分为三种情况: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精神正常、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不能放任不管,而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而不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是公安机关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为确保公安机关履行法定义务,本条明确规定,“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并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

精神病的鉴定是事关违法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违法责任的重要程序,公安机关应当谨慎对待。本规定第74条第3款规定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更新时间:2018-12-05 09:57:05.813

实务指南

一、如何认定精神病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精神状态?

对精神病人精神状态的认定,原则上要以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为准,但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病历以及周围群众的反映、案件的具体情况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判断。在有些案件中,如果周围群众长期以来公认甚至被侵害人本人也认为违法行为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就没有必要再对其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对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精神是否正常,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精神病人的发病情况,特别是其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表现等情况综合判断。

更新时间:2018-07-14 11:56:27.163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被侵害人如何获得救济?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收缴。追缴的财物属于被侵害人的,应当退还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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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并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更新时间:2018-10-10 00:00:00

释义阐明

第一百五十八条 释义

本条是关于精神病人的违法责任的规定。

较2006年《程序规定》第135条,本条增加了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应当“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的规定。

行为人的精神状态是行为人是否应当对其行为负法律责任的重要标准。如果某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时实施了违法行为,由于他在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不应当追究其违法行为的责任。精神病人实施违法行为并不一概免责,判定精神病人是否应当负法律责任,关键要看其在实施违法行为当时是否能够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一标准包括了主观意识和意志两个方面:辨认自己的行为,是指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控制自己的行为,是指对自己行为的自觉控制。本条将精神病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精神状态分为三种情况: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精神正常、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不能放任不管,而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而不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是公安机关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为确保公安机关履行法定义务,本条明确规定,“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并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

精神病的鉴定是事关违法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违法责任的重要程序,公安机关应当谨慎对待。本规定第74条第3款规定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更新时间:2018-12-05 09:57:05.813

实务指南

一、如何认定精神病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精神状态?

对精神病人精神状态的认定,原则上要以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为准,但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病历以及周围群众的反映、案件的具体情况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判断。在有些案件中,如果周围群众长期以来公认甚至被侵害人本人也认为违法行为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就没有必要再对其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对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精神是否正常,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精神病人的发病情况,特别是其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表现等情况综合判断。

更新时间:2018-07-14 11:56:27.163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被侵害人如何获得救济?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收缴。追缴的财物属于被侵害人的,应当退还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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