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 星标律师
庭立方·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2-15 浏览:61次
,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那么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有哪些呢?
律师解答:
1、行为不同: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
2、目的不同
非法拘禁主观是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绑架主观是以通过限制他人身自由以获取钱财或达到其他目的。
3、客观要件不同
非法拘禁罪客观是限制人身自由;绑架罪是限制人身自由和获得钱财。
4、客体要件不同
非法拘禁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15 浏览:61次
,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那么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有哪些呢?
律师解答:
1、行为不同: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
2、目的不同
非法拘禁主观是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绑架主观是以通过限制他人身自由以获取钱财或达到其他目的。
3、客观要件不同
非法拘禁罪客观是限制人身自由;绑架罪是限制人身自由和获得钱财。
4、客体要件不同
非法拘禁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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