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竞争机制在经济生活中的引入是为了促使商品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但是随着竞争的日益加剧,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却置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商业原则和传统商业道德于不顾,竞相采取种种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参与竞争,极大地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因此我国设置了,那的概念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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