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已经成为我国森林资源的主要杀手之一,保护森林资源刻不容缓。滥伐林木被我国规定为犯罪,构筑林业资源保护的红色警戒线。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定中的“数量巨大”?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滥伐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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